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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日起,这些区域危化品车限制通行!

[ 发布日期:2018-08-10 16:33:52 点击:6499 来源:中淼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【打印此文】 【关闭窗口】]
  近日,不少地方发布了8月1日起实施的危化品车限行、限速通知,具体有哪些地方,快来看看吧!
  
  1温州珊溪、泽雅水库禁止危运车通行
  
  2018年8月1日起,为切实消除温州市珊溪水库、泽雅水库等水源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隐患,进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,温州市将限制部分水源地路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。
  
  2衢州高速启用“黑名单”系统
  
  7月24日起至10月31日,衢州高速公路将同步配合省高速公路开展“百日安行动”,紧盯高速公路客运车辆、旅游客运车辆、危化品运输车辆、重型货车,7座及以上面包车“四大小”重点车辆,并通过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把各类违法违规车辆录入“黑名单”进行严厉打击。行动期间,衢州高速公路交管部门将对正常情况下低于法定 低时速20%以上,即时速在47公里的严重低速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、记3分处罚。
  
  3河北:限速80km/h, 高罚款1500元记12分
  
  即日起,河北省境内平原地区高速公路设立限速标志,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、客运车辆通行速度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0公里/小时,中型以上客运车辆晚上22时至次日凌晨5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%(日间限速值为100公里/小时),山区高速公路仍按原有的标志标限速值执行。
  
  据悉,违反限速标志通行的车辆将按照超速处罚。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、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%的,罚100元记6分;超过规定时速20%以上未达50%的,罚200元记12分;超过规定时速50%不足70%的,罚1000元记12分,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;超过规定时速70%的,罚1500元记12分,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。
  
  4深圳市长隧道天禁行危险货物运输车
  
  为进步加强深圳隧道交通安管理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法》三十九条的规定,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继续对市长隧道、长隧道实施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措施,具体通告如下:
  
  、每天0时至24时,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市长隧道、长隧通行。
  
  二、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从事标GB12268-2012《危险货物品名表》中列明的危险货物品运输的车辆。
  
  三、本通告所称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1000米且小于等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,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,具体包括:横龙山隧道、新彩隧道、塘朗山隧道、东滨隧道、大梅沙隧道、林场隧道、田东隧道、正坑隧道、夹门山1号隧道、盐田隧道、梧桐山隧道、盐田坳隧道、凤凰山隧道、大眼山隧道、迭福山隧道、葵坝隧道。
  
  四、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严处。
  
  五、本通告自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施行。
  
  5 东营市利津县对危险货物运输车限行
  
  自8月1日起,危化品运输车辆、中型以上载货汽车、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在道220以北(不含道220),津路以西(含津路),省道316西外环路以东(不含省道316西外环),永莘路以南(不含永莘路)天禁行。
  
  禁行车辆因殊情况需要在禁止区域内行驶的,应当到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及时办理城区道路通行证,按照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。运输建筑垃圾、生活垃圾等散装和流体货物的车辆经过主城区时,必须进行封闭、对车身清理,照、放大号要清晰可见,不得遗撒、扬尘。对违反上述禁行规定的车辆,由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、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。
  
  6 枣庄市对危险货物运输车限行
  
  2018年8月1日起,枣庄市规定区域内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24小时禁行(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
  
  禁行区域:
  
  1.东起东外环,西至西昌路、衡山路、西昌路,南起人民路自东外环至解放路、新S348线暨十里泉路、东海路自西昌路至衡山路路段,北至中兴大道、原枣曹线,上述路段区域内所有道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。
  
  2.衡山路、湖西路、泰山路暨湖西景苑西规划路、龙城路及所包含区域内道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。
  
  3.光明大道西昌路至市中区界段,解放路自新S348线至中兴大道路段,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。
  
  4.石岭路自君山路至北外环路段,实行早7:00-8:30,午11:00-12:30,晚17:00-19:00限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。
  
  禁行区域临界道路禁行路段:
  
  人民路自东外环路口西口至解放路路口东口,西昌路自新S348线路口北口至南园立交桥南口,东海路自西昌路至衡山路路段,衡山路自东海路至原枣曹线路口南口,中兴大道自东外环路口西口至西昌路路口东口,上述临界道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。
  
  过境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律禁止驶入限行区域。如确需驶入限行区域的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,需经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审核同意,按指定的时间、路线行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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